格殺勿論的成語故事
拼音gé shā wù lùn
基本解釋格:打;格殺:打死;勿論:不論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(dāng)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。
出處清 林則徐《體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駛近夷路,概行追擊,倘敢逞兇拒捕,格殺勿論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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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語出處和典故
※ 與(格殺勿論)相關(guān)的成語及歷史出處:
成語 | 歷史出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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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敢茍同 | 葉赫那拉·圖鴻《乾隆皇帝》第一章:“兄臺這般說話在下可不敢茍同,紅花會劫富濟貧,替天行道。” |
著手回春 |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13章:“他想起來高一功的情況不妙,尚炯回來也許會著手回春?!?/td> |
弦外之響 | 王國維《人間詞話》四二:“古今詞人格調(diào)之高無如白石,惜不于意境上用力,故覺無言外之味,弦外之響?!?/td> |
命中注定 | 明 馮夢龍《醒世恒言》:“這是我命中注定,該做他家的女婿?!?/td> |
荒淫無恥 | 徐遲《狂歡之夜》:“在這座最莊嚴的城中,卻有著一群荒淫無恥的,丑態(tài)百出的,傷天害理的,窮兇極惡的衣冠禽獸?!?/td> |
如法炮制 | 宋 釋曉瑩《羅湖野錄》第四卷:“若克依此書,明藥之體性,又須解如法炮制?!?/td> |
鴻鵠將至 | 先秦 孟軻《孟子 告子上》:“使奕秋誨二人奕,其一人專心致志,惟奕秋之為聽。一人雖聽之,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,思援弓繳而射之,雖與之俱學(xué),弗若之矣?!?/td> |
簡明扼要 | 毛澤東《黨委會的工作方法》:“講話、演說、寫文章和寫決議案,都應(yīng)當(dāng)簡明扼要?!?/td> |
旁征博引 | 清 王韜《淞隱漫錄》:“生數(shù)典已窮,而女博引旁征,滔滔不竭,計女多于生凡十四則?!?/td> |
經(jīng)緯天下 |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普施明法,經(jīng)緯天下,永為儀則?!?/td>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