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送劍與傅巖叟》翻譯及注釋
鏌邪三尺照人寒,試與挑燈子細看。
譯文:鑄造成寒光照人的三尺莫邪長劍,夜里拿出寶劍挑亮油燈細細品賞。
注釋:鏌邪:一作莫邪,古代寶劍名。相傳春秋時吳人干將與妻莫邪善鑄劍。嘗鑄二劍,分別以干將、莫邪名之,獻給吳王(見《吳越春秋·閻閭內(nèi)傳》四),后以此作名劍代稱。
且掛空齋作琴伴,未須攜去斬樓蘭。
譯文:(這么好的寶劍)如今只能權(quán)且空掛書齋與琴為伴,(邊敵猖獗)我卻無法帶著它前往邊關(guān)赴邊殺敵。
注釋:樓蘭:漢時西域的鄯善國,在今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(qū)鄯善縣東南一帶。西漢時,傅介子奉命前往,計殺樓蘭王,立功異域。后泛指侵擾西北地區(qū)之敵。此當借指北方的金國。
辛棄疾簡介
唐代·辛棄疾的簡介
辛棄疾(1140-1207),南宋詞人。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別號稼軒,漢族,歷城(今山東濟南)人。出生時,中原已為金兵所占。21歲參加抗金義軍,不久歸南宋。歷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東安撫使等職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論》與《九議》,條陳戰(zhàn)守之策。其詞抒寫力圖恢復(fù)國家統(tǒng)一的愛國熱情,傾訴壯志難酬的悲憤,對當時執(zhí)政者的屈辱求和頗多譴責(zé);也有不少吟詠祖國河山的作品。題材廣闊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詞,風(fēng)格沉雄豪邁又不乏細膩柔媚之處。由于辛棄疾的抗金主張與當政的主和派政見不合,后被彈劾落職,退隱江西帶湖。
...〔 ? 辛棄疾的詩(792篇) 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