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溫之會,晉人執(zhí)衛(wèi)成公歸之于周。晉侯請殺之,王曰:“不可。夫政自上下者也,上作政而下行之不逆,故上下無怨。今叔父作政而不行,無乃不可乎?”夫君臣無獄,今元咺雖直,不可聽也。君臣皆獄,父子將獄,是無上下也。而叔父聽之,一逆矣。又為臣殺其君,其安庸刑?布刑而不庸,再逆矣。一合諸侯而有再逆政,余懼其無后。不然,余何私于衛(wèi)侯?”晉人乃歸衛(wèi)侯。
譯文及注釋
在溫的盟會上,晉人扣押了衛(wèi)成公送到王都。晉文公請求將衛(wèi)成公殺了,周襄王說:“不行。政事的施行應(yīng)從上而下,在上者制定政令,而臣下行之不違背禮義,所以君臣無怨?,F(xiàn)在叔父主持諸侯事務(wù)卻使政令不能施行,那怎么行呢?君臣之間不打官司,現(xiàn)在元咺雖然道理充足,但不能聽取。若君臣都對簿公堂,那父子也將存訴訟,這就沒有尊卑上下了??墒鞘甯竻s聽取元咺的申辯,這首先違背了禮義。又要為了臣下而殺了他的國君,這那里用到了刑法?有刑法而不用,這又再次違背了禮義。剛剛與諸侯會盟卻有二處違背禮義,恐怕我今后難以號令諸侯。假如不是這樣的話,我又何必對衛(wèi)侯特別照顧呢?”晉人于是放還了衛(wèi)成公。
參考資料:
1、佚名.勸學網(wǎng).http://www.quanxue.cn/CT_RuJia/GuoYu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