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金時貨幣制度。限制官民貯錢多不過二萬貫。凡所馀,則當以錢易物貯之。有告發(fā)者則以十之一為賞,馀皆沒入。
⒈ ?金 時貨幣制度。限制官民貯錢多不過二萬貫。凡所馀,則當以錢易物貯之。有告發(fā)者則以十之一為賞,馀皆沒入。
引《金史·食貨志三》:“﹝ 泰和 ﹞四年七月,罷限錢法,從戶部尚書 上官瑜 所請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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