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qiáo jì fǎ
注音ㄑ一ㄠˊ ㄐ一ˋ ㄈㄚˇ
繁體僑寄法
⒈ ?兩晉之交,北地人為避戰(zhàn)亂,紛紛遷居南方,依大臣王導(dǎo)議,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(qū),設(shè)僑州、僑郡、僑縣,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。僑人不列入當(dāng)?shù)氐膽艏畠?,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,不負(fù)擔(dān)國家的賦稅和徭役。此法稱為“僑寄法”。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(jié)、郭沫若《中國史稿》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(jié)。
⒈ ?兩 晉 之交,北地人為避戰(zhàn)亂,紛紛遷居南方,依大臣 王導(dǎo) 議,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(qū),設(shè)僑州、僑郡、僑縣,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。僑人不列入當(dāng)?shù)氐膽艏畠?,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,不負(fù)擔(dān)國家的賦稅和徭役。此法稱為“僑寄法”。參閱 范文瀾 蔡美彪 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(jié)、 郭沫若 《中國史稿》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(jié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