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太史公自序》拼音版
兩漢:司馬遷
太史公自序-司馬遷
太史公曰:先人有言:‘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。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歲,有能紹明世、正《易傳》,繼《春秋》、本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之際?’意在斯乎!意在斯乎!小子何敢讓焉!
上大夫壺遂曰:昔孔子何為而作《春秋》哉?太史公曰:余聞董生曰:‘周道衰廢,孔子為魯司寇,諸侯害子,大夫雍之。孔子知言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為天下儀表,貶天子,退諸侯,討大夫,以達(dá)王事而已矣。’子曰:‘我欲載之空言,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’夫《春秋》,上明三王之道,下辨人事之紀(jì),別嫌疑,明是非,定猶豫,善善惡惡,賢賢賤不肖,存亡國,繼絕世,補(bǔ)弊起廢,王道之大者也。《易》著天地、陰陽、四時、五行,故長于變;《禮》經(jīng)紀(jì)人倫,故長于行;《書》記先王之事,。故長于政;《詩》記山川、溪谷、禽獸、草木、牝牡、雌雄,故長于風(fēng);《樂》樂所以立,故長于和;《春秋》辨是非,故長于治人。是故《禮》以節(jié)人,《樂》以發(fā)和,《書》以道事,《詩》以達(dá)意,《易》以道化,《春秋》以道義。撥亂世反之正,莫近于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文成數(shù)萬,其指數(shù)千。萬物之散聚皆在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之中,弒君三十六,亡國五十二,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(shù)。察其所以,皆失其本已。故《易》曰‘失之毫厘,差之千里。’故曰‘臣弒君,子弒父,非一旦一夕之故也,其漸久矣’。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前有讒而弗見,后有賊而不知。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守經(jīng)事而不知其宜,遭變事而不知其權(quán)。為人君父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義者,必蒙首惡之名。為人臣子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義者,必陷篡弒之誅,死罪之名。其實(shí)皆以為善,為之不知其義,被之空言而不敢辭。夫不通禮義之旨,至于君不君,臣不臣,父不父,子不子。夫君不君則犯,臣不臣則誅,父不父則無道,子不子則不孝。此四行者,天下之大過也。以天下之大過予之,則受而弗敢辭。故《春秋》者,禮義之大宗也。夫禮禁未然之前,法施已然之后;法之所為用者易見,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。
壺遂曰:孔子之時,上無明君,下不得任用,故作《春秋》,垂空文以斷禮義,當(dāng)一王之法。今夫子上遇明天子,下得守職,萬事既具,咸各序其宜,夫子所論,欲以何明?
太史公曰:唯唯,否否,不然。余聞之先人曰:‘伏羲至純厚,作《易》八卦。堯舜之盛,《尚書》載之,禮樂作焉。湯武之隆,詩人歌之。《春秋》采善貶惡,推三代之德,褒周室,非獨(dú)刺譏而已也。’漢興以來,至明天子,獲符瑞,封禪,改正朔,易服色,受命于穆清,澤流罔極,海外殊俗,重譯款塞,請來獻(xiàn)見者不可勝道。臣下百官力誦圣德,猶不能宣盡其意。且士賢能而不用,有國者之恥;主上明圣而德不布聞,有司之過也。且余嘗掌其官,廢明圣盛德不載,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(yè)不述,墮先人所言,罪莫大焉。余所謂述故事,整齊其世傳,非所謂作也,而君比之于《春秋》,謬矣。
于是論次其文。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,幽于縲紲。乃喟然而嘆曰:是余之罪也夫。是余之罪也夫!身毀不用矣!退而深惟曰:夫《詩》、《書》隱約者,欲遂其志之思也。昔西伯拘羑里,演《周易》;孔子厄陳、蔡,作《春秋》;屈原放逐,著《離騷》;左丘失明,厥有《國語》;孫子臏腳,而論兵法;不韋遷蜀,世傳《呂覽》;韓非囚秦,《說難》、《孤憤》;《詩》三百篇,大抵賢圣發(fā)憤之所為作也。此人皆意有所郁結(jié),不得通其道也,故述往事,思來者。于是卒述陶唐以來,至于麟止,自黃帝始。
唐代·司馬遷的簡介
司馬遷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長,夏陽(今陜西韓城南)人,一說龍門(今山西河津)人。西漢史學(xué)家、散文家。司馬談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敗降之事辯解而受宮刑,后任中書令。發(fā)奮繼續(xù)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稱為史遷、太史公、歷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際,通古今之變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識創(chuàng)作了中國第一部紀(jì)傳體通史《史記》(原名《太史公書》)。被公認(rèn)為是中國史書的典范,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,到漢武帝元狩元年,長達(dá)3000多年的歷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魯迅譽(yù)為“史家之絕唱,無韻之離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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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司馬遷的詩(22篇) 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