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別察罕用坡公別黃州韻 其二》拼音版
清代:張佩綸
別察罕用坡公別黃州韻其二-張佩綸
駻突羈縻肯受鞿,申椒狼藉恥充幃。屠龍伎倆殫家授,射虎功名論贖歸。
郊外三年宜以玦,墻陰七日感無衣。篋中職貢殘圖在,黑水驚湍觸物非。
唐代·張佩綸的簡(jiǎn)介
(1848—1903)直隸豐潤(rùn)人,字幼樵,一字繩庵,又字簣齋。同治十年進(jìn)士,擢侍講。光緒間官侍講學(xué)士,署左都副御史。以糾彈大臣名著一時(shí)。中法戰(zhàn)爭(zhēng)期間會(huì)辦福建軍務(wù),馬尾之役,以戒備不嚴(yán),艦隊(duì)、船廠被毀,乃逃避鄉(xiāng)間。褫職戍邊。后釋還,入李鴻章幕。佐辦庚子議和。旋稱疾不出。有《澗于集》、《澗于日記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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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張佩綸的詩(shī)(34篇) 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