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祖蔭簡介
潘祖蔭(1830~1890)清代官員、書法家、藏書家。字在鐘,小字鳳笙,號伯寅,亦號少棠、鄭盦。吳縣(今江蘇蘇州)人,大學士潘世恩之孫。內(nèi)閣侍讀潘曾綬之子,咸豐二年一甲三名進士,探花,授編修。數(shù)掌文衡殿試,在南書房近四十年。光緒間官至工部尚書。通經(jīng)史,精楷法,藏金石甚富。有《攀古樓彝器圖釋》。輯有《滂喜齋叢書》、《功順堂叢書》。 ...〔? 潘祖蔭的詩文(21篇)〕人物生平
仕途履歷
潘祖蔭生長于北京,祖籍吳縣。他的祖父為乾隆癸丑科狀元潘世恩,官至太傅、武英殿大學士。他的父親潘曾綬,字紱庭,官至內(nèi)閣侍讀。他的叔祖是乾隆乙卯科探花潘世璜。
道光二十八年(1848年),恰值潘世恩80大壽,道光皇帝恩賞潘祖蔭為舉人。咸豐二年(1852年),考中一甲第三名(探花),授翰林院編修。咸豐四年(1854年),歷任國史館協(xié)修、候補侍讀、實錄館纂修。咸豐六年(1856年),歷任功臣館纂修、會試同考官、侍讀、咸安宮總裁、南書房行走、文淵閣校理,因捐備軍餉賞戴花翎。咸豐七年(1857年),歷任日講起居注官、侍講學士。咸豐八年(1858年),英法聯(lián)軍入侵天津,上書請戰(zhàn),歷任陜甘鄉(xiāng)試正考官、國子監(jiān)祭酒、侍讀學士。
咸豐九年(1859年),升任大理寺少卿。咸豐十年(1860),時任駱秉章幕僚的左宗棠被彈劾,他上疏密保左宗棠,說他人才出眾,此案才平息下來。左宗棠被釋疑保舉曾國藩襄理軍務。又呈上四川軍務宜籌防剿之奏折、陳“救時八策”并《團練章程》十二條、上疏直諫駕幸木蘭等奏折。
咸豐十一年,潘祖蔭署宗人府丞。上疏議郊配大禮,請皇帝按圣制永垂法守。咸豐十一年,皇帝下詔,求直言進諫。潘祖蔭應詔陳言數(shù)條:第一、勤圣學。首先選典學施教,選有德賢臣開展日講舊制。斟酌變通康熙帝時的舊制,在翰林中選擇數(shù)名作為顧問,可以養(yǎng)成圣德、正本清源。第二、求人才。保國之道首先在于得人才,多事之秋,更要講究用人。不要墨守成規(guī),有才干又有學識的要破格錄用。一定要廣開言路,不受虛名,務求實效。第三、整軍務。軍法不明,軍務松弛。將士窩里斗、看笑話,各霸占自己的范圍,常常坐失良機。應該仿嘉慶年間設經(jīng)略來節(jié)制各省。凡是臨陣脫逃、城池失陷的立即按律處治。第四、裕倉儲。國家根本以糧足為先。而今倉儲空,京郊不能自足。要抓緊采買。在天津設收米局。錢不夠用,可開設米捐。第五、通錢法。咸豐四年改用大錢,錢法更加破壞。官號、奸商浮開虛票,又改用私票。存錢數(shù)當不上使用錢數(shù),錢不值用,禍國殃民。官府要嚴加管理,逐漸全用制錢,平抑物價,錢法就可以修正了。
勵精圖治
潘祖蔭又陳述了四件時務:免各省錢糧,以緩和民間饑困;淘汰零碎雜捐,以保護民力;嚴肅行軍紀律,以拯救百姓生活和擴大鄉(xiāng)、會試中榜名額,以籠絡文人的心。這些都充分展示了潘祖蔭的主張。這一年,他上奏彈劾了江北收捐稅、坑害百姓的候補鹽運使金安清。撤了金安清的職。又以只謀權(quán)而不辦事請求撤消各省設立的團練大臣,節(jié)省無用開支。咸豐帝批準他所奏請的條陳,并且推行下去。
咸豐十二年,他出任順天鄉(xiāng)試副考官,官任戶部侍郎。直到同治年間,潘祖蔭先后彈劾不少不稱職的官員。文官有:欽差勝保、直隸總督文煜,以及陜西巡撫、布政使、甘肅布政使、道員等。武職有:提督孔廣順、總兵閻丕敘、副將等等。因此,潘祖蔭“直聲震朝端”。
同治元年,潘祖蔭充任光祿寺卿,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。潘祖蔭奉旨將歷代帝王政績、史跡擇其可借鑒的作簡明注釋,和其他幾位官員共同匯集成冊。御賜書名《治平寶鑒》,這是一部有關前朝善政的范例。由于捻軍興起,他奏請在徐州這個四省交界處添設重鎮(zhèn)、組織團練,這樣既省軍餉又可扼制捻軍。這一年,潘祖蔭以光祿寺卿出任山東鄉(xiāng)試主考官。
同治二年,任宗人府丞。疏請減江蘇賦額,蘇、松、太等獲旨準減三分之一稅額。同治三年,潘祖蔭在會議何桂清罪過時未列銜,由于上述原因,受牽連,遭部議受貶。后起用,補都察院左副御史、署理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。同治四年,恭親王被劾獲譴。潘祖蔭提出雖然恭親王咎固難辭,而功勞足紀,而且重臣進退關系安危。希望給恭親王悔過機會,也不至于使朝綱大亂,后世迷惑。而后,潘祖蔭任禮部右侍郎。同治五年,他任刑部右侍郎、左侍郎,補工部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。
同治六年,授潘祖蔭工部右侍郎,潘祖蔭奉命赴盛京(今沈陽)察看皇陵建筑。同治七年,潘祖蔭署理吏部左侍郎、戶部右侍郎。他進呈《篆書說文》、《藝文備覽》各四函。同治帝為潘祖蔭賜名文綺。任經(jīng)筵講官。同治八年,潘祖蔭轉(zhuǎn)左侍郎兼管三庫事務。同治九年,潘祖蔭署吏部右侍郎,因捐備軍餉,賞正一品銜。同治十年,潘祖蔭任會試知貢舉,武舉會試副考官。次年,賞頭品頂戴。同治十二年,因隨御駕謁東陵,潘祖蔭丟失戶部行印而革職留任。他任順天鄉(xiāng)試副考官,因中舉的徐景春文理荒謬,而他有偏袒之嫌,被革任降二級調(diào)用。同治十三年,特旨賞潘祖蔭翰林院編修、南書房行走。而后,潘祖蔭報效銀兩,復職留任。因為進賦冊為慈禧太后祝壽,得以候補侍郎。
光緒元年后,潘祖蔭授任大理寺卿。次年,授任禮部右侍郎。光緒四年,潘祖蔭調(diào)戶部。光緒五年,工部右侍郎,又調(diào)刑部。出任玉牒館總裁,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、三庫事務。潘祖蔭歷任戶部左侍郎,都察院左都御史,工部尚書,太子少保,刑部尚書等職。此間,曾奉命集議主事吳可讀死諫為同治帝立嗣一案,并申明議不建儲。光緒六年,潘祖蔭任國史館總裁。參預解決中俄新疆糾紛,與俄國交涉定約后,提出條陳,上奏善后五事:練兵、簡器、開礦、造船、籌餉。光緒八年,潘祖蔭任禮部尚書、軍機大臣上行走,兵部尚書,江西學政。光緒九年,丁父憂。
潘祖蔭后半生在京,身居朝中高位。提攜了許多對國家有用的干才,這些人后來成為著名人物,左宗棠就是其中的一個。寶坻士紳集資為潘祖蔭立祠,由地方官春秋致祭,皇帝下詔同意。潘祖蔭的墓在江蘇吳縣東跨塘橋東南茭白蕩(今木瀆)。據(jù)說,光緒初葉,潘祖蔭主持刑部,有司員聽說潘祖蔭好文雅,想巴結(jié)一下,忙寫詩數(shù)十首,恭楷錄在正堂上,見面時,作揖呈上。潘祖蔭當時翻閱,一見首篇題為《跟二太爺阿媽逛廟》八字,不禁狂笑,冠帽上的纓子幾乎掉下來。那個巴結(jié)的司員面無人色,忙倒退而去。